发布日期:2024-11-26 12:51 点击次数:135
原标题:民生银行烟台分行被罚20万元 涉未按限定报送报表
蓝鲸新闻11月25日讯,11月15日,国度金融监督处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发布烟金罚决字〔2024〕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该分行的主要犯警违章事实为未按照限定报送报表。凭据《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处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度金融监督处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决定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罚金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国度金融监督处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历为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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